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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条件

*有关适用于您所在国家/地区的销售条款,请咨询您当地的代表。
*由于技术或其他原因,并非所有产品都可以在每个市场销售。 

1. 适用性 
销售这些术语(“条款”)作为辅助文档适用的购买产品和相关服务(统称为“产品”)从卖方(“卖方”)和由买方(“买方”),其中每个标识附报价,信贷申请,建议,订单确认,或发票(“销售确认书”)。核心约束性文件,即采购条款为销售确认书。

2. 价格
在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发出正式建议书后,价格具有约束力。但是,所有价格均不包括任何指定或征收的税款、费用、关税和征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和预提税。

3.支付
除销售确认书另有规定外,买方应在收到发票后三十(30)天内付清所有款项。未付款项将按每月1.5%的较低利率和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计息。除所有其他补救措施外,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任何款项,且在买方收到通知后的五(5)天内仍未支付任何款项,卖方可暂停交付任何产品。

4. 交付和运输
(a)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采购订单后的合理时间内交付产品,视其供货情况而定。卖方提供的交货日期仅是一个估计值,并基于迅速收到买方的所有必要信息。如果买方造成产品装运延迟,卖方将有权获得因延迟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额外费用。卖方对运输中的任何延误、损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未能在预计的时间内交货也不构成卖方的重大违约。(b)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卖方将在销售确认书中指定的地点(“交货地点”)交付EXW(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产品,并使用卖方相同的标准包装和装运方法。买方应在卖方通知买方产品已交付至交付地点后三(3)天内提货。如果买方未能在此三(3)天内提货,买方将向卖方支付产品及卖方发生的所有仓储费用。卖方可自行决定向买方分批装运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罚款。每批货物将构成单独的销售,买方将为所发运的货物支付货款,无论该批货物是否全部或部分履行了买方的采购订单。买方负责自费获得货物装运所需的任何进口许可证和其他许可,并将在装运前向卖方提供许可证和许可。(c)卖方在卖方营业地发货时所记录的任何一批产品的数量是买方在交货时收到的数量的确凿证据,除非买方提供相反的确凿证据。除非买方在正常业务流程中收到产品后的五(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卖方不对任何未交付到交付地点的产品负责。卖方对任何未交付产品的责任仅限于在合理时间内更换产品或调整发票以反映实际交付的数量。

5. 损失的风险
(a)损失或损坏风险在交付给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如果买家不能接受交付的产品在卖方提出日期通知卖方将产品交付到交货地点,或如果卖方不能交付产品交付地点的日期,因为买家未能提供适当的指令,文档,许可证,或授权,损失的风险将传递给买方的产品。

6. 有限保证及责任
(a)卖方应提供《销售确认书》中规定的产品,并向买方保证,自交货之日起至交货地点后的十二(12)个月内,产品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无缺陷(“保证期”)。尽管有上述规定,消耗品的保修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过卖方或其供应商或分包商所提供的已出版的规格和说明(“说明”)中规定的建议更换间隔。如果保修期届满前,买方书面通知卖方任何违反这个有限质量保证,那么卖方可能修理或更换的产品带来了破坏,或在卖方的唯一和独家的自由裁量权,退款金额,买方支付的产品。(b)上述有限保证不适用于(i)非卖方制造的产品的任何缺陷;以及(ii)按照买方规格制造的任何产品。(c)买方将承担产品进入、拆卸、重新安装和运输至卖方并运回买方的费用。任何根据本有限保证进行的修理或更换将不会延长保修期限。卖方不保证产品,或任何修理或更换的部件不受正常磨损或腐蚀。本有限保证和补救明确以下列条件为条件:(i)买方全额支付的购买价格,(ii)买家给予书面通知的缺陷,合理描述,在十(10)天内卖方的时间当买家发现或应当发现缺陷,(iii)存储、安装、操作、使用和维护的产品按照指示,(iv)的存在适当的记录买方操作和维护的产品在保修期间,(v)买方向卖方提供合理的机会检查产品和上述记录,以及(vi)没有对产品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修改或修理,包括但不限于移除或更改任何序列号或保修日期标记。(d)在可用于评估产品的任何测试之前,买方应:(i)向卖方提供有关测试的合理书面通知,(ii)允许卖方在测试期间在场,并(iii)接受卖方对测试条件的同意,该同意不会被无理拒绝。如果对产品进行测试,而卖方尚未同意测试的条件,则此有限保证无效。(e)对于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包括任何违反本第8条规定的有限保证的行为,本第8条规定的救济是买方的独家救济。卖方不作出任何其他类型的明示或暗示保证,且卖方放弃所有其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任何暗示保证。

7. 没有许可
(a)除第(b)条规定的情形外,产品的销售不会授予买方任何明示或暗示的许可,包括卖方、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或供应商拥有或控制的任何专利、商标、商号或其他专有权利;双方明确理解并同意,所有权利均保留给卖方、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或供应商。在不限制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买方不得在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任何产品使用卖方的任何商标或商号,除非用于转售由卖方预先标记或包装或代表卖方的产品。(b)如果软件是由卖方根据本协议提供的,则买方同意,该软件只能按照软件附带的软件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用。买方同意不直接或间接地反编译、反汇编、逆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推导软件源代码。

8. 保密
卖方的所有非公开、保密或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规格、样品、模式、设计、计划、图纸、文档、数据、业务操作、客户名单、价格、折扣或退税、卖方披露买家,是否披露口头披露或以书面访问,电子或其他形式或媒体,无论标志,指定,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机密”,与买方有关的信息是机密的,除非事先得到卖方书面授权,否则不得披露或复制。本节不适用于以下信息:(a)公共领域的信息;(b)在披露时为买方所知,或(c)卖方在非保密的基础上从第三方合法获得。

9. 适用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这些术语解释依照法律的泰国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曼谷会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在任何冲突或索赔引起的或有关这些条款和销售确认书。